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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7-24 来源: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中宣部等7部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和《关于开展2011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水安监﹝2011﹞219号)要求,为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水利职工安全意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国水利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水利部安全监督司主办,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协办。竞赛成立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大学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竞赛相关组织工作。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概念、危险源与隐患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水利安全生产技术与知识等。

  三、参赛对象

  水利部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干部和职工。

  四、竞赛形式

  竞赛采取网上随机出题、网上答题、自动评分、自动排名的方式。竞赛命题主要参考竞赛组委会发布的水利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学习资料。竞赛试卷将自动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每套试卷共50题,答题时间为30分钟。竞赛具体规则请登陆“水利安全监督网(http://aqjd.mwr.gov.cn/)”查看《2011年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方案》。

  各地各单位可以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制定竞赛办法,并对本地区(单位)竞赛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竞赛安排

  本次竞赛活动分为3个阶段,具体为:

  1、准备阶段(5月)

  竞赛组委会将有关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学习资料在“水利安全监督网”上发布,供各单位组织学习。

  2、竞赛阶段(6-7月)

  6月15日-7月15日,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职工登录“水利安全监督网”参加竞赛。各单位和个人的成绩及排名由网络自动评分、即时显示。

  3、奖励阶段(8月)

  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对组织奖颁发奖牌。获奖名单将在“水利安全监督网”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180名。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获奖人数和奖金分别为:

  1、一等奖10名,奖金800元;

  2、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

  3、三等奖50名,奖金300元;

  4、鼓励奖100名,奖金100元;

  个人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网络系统7月15日24时在全国水利系统范围内按照最终自动排名产生。鼓励奖由竞赛系统7月15日24时从所有参与竞赛者中自动随机抽取。

  (二)集体奖50名。由网络系统7月15日24时根据各参赛单位的竞赛总分最终自动排名产生。

  (三)组织奖15名。根据各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单位、人数及成绩综合评比选出。其中,部直属单位3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2名。

  七、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今年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集体参赛活动。要根据水利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以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干部、生产施工作业人员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发动职工踊跃参加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达到深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职工遵章守纪自觉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