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三)
发稿时间:2018-07-28 来源:云南能投缘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13.什么叫警戒水位?
答:发生洪水或暴潮,当地江河湖库海沿岸水位达某一高程时,可能对防洪工程或当地人民生命财产与重要设施等构成威胁,需开始警戒并防备的既定水位值。
114.什么叫危险水位?
答: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后继续上涨到某一高程时,可能对防洪工程、沿江(海)主要建筑物及集中居民区等构成灾害性的威胁,这一水位值称为危险水位。
115.什么叫保证水位?
答:根据防洪工程当年状况确定的可防御洪水最高水位,可以是防洪标准设计的堤防设计洪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洪水位。
116.保证水位是怎样拟定的?
答:保证水位的拟定是根据堤防规划设计和河流曾经出现的最高水位等,考虑上下游关系、干支流关系以及保护区的重要性制定,并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的。
117.当水位达到或接近保证水位时,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当水位达到或接近保证水位时,防汛进入紧急状态,防汛部门要按照紧急防汛期的权限,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保堤防等工程的安全,并根据"有限保证、无限负责"的精神,对于可能出现超过保证水位的工程抢护和人员安全做好积极准备。
118.什么是溃坝洪水?
答:溃坝洪水是指大坝或其它挡水建筑物发生瞬时溃决,水体突然涌出,给下游地区造成灾害。这种溃坝洪水虽然范围不太大,但破坏力很大。此外,在山区河流上,在地震发生时,有时山体崩滑,阻塞河流,形成堰塞湖。一旦堰塞湖溃决,也会形成类似的洪水。这种堰塞湖溃决形成的地震次生水灾的损失,往往比地震本身所造成的损失还要大。
119.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属地为主,条块结合。信息准确、运转高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20.水利工程建设容易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哪些?
答:施工中土石方塌方和结构坍塌安全事故、特种设备或施工机械安全事故、施工围堰坍塌安全事故、施工爆破安全事故、施工场地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
121.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是什么?
答: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水利部及流域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以及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的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
12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生产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进入基坑等特殊部位的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应超过15%;道路最小转弯半径不应小于15m;路面宽度不应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单车道应在可视范围内设有会车位置。
(2)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3)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4)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5)路面应经常清扫、维护和保养并应做好排水设施,不应占用有效路面。
123.产生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如何控制粉尘浓度?
答:(1)钻孔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应打干钻。
(2)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应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3)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加强通风,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4)地下洞室施工应有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气及时排出。
(5)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124.产生噪声危害的作业场所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1)筛分楼、破碎车间、制砂车间、空压机站、水泵房、拌和楼等生产性噪声危害作业场所应设隔音值班室,作业人员应佩戴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2)木工机械、风动工具、喷砂除锈、锻造、铆焊等临时性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人员,应配备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3)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拌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不应布置在居民区、工厂、学校、生活区附近。因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降噪措施,使运行时噪声排放符合规定标准。
125.雨季施工和作业应如何防止触电?
答:(1)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
(2)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3)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5)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v,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v。
(6)电器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7)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设高压线路,变压器应设在施工现场边角处,并设围栏,进入现场的主干线尽量少,根据用电位置,在主干线的电杆上事先设好分电箱,防止维修电工经常上电杆接线,以减少电气故障和发生触电事故。
126.暑期施工和作业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夏季气候火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火、防暑及降温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2)对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
(3)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4)要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
(5)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6)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12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措施主要有哪些?
答:(1)确保做好井字架、龙门架、脚手架基础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
(2)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外加支撑,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施工。
(3)施工时不宜靠墙壁堆土,强度较差的墙体和围墙,严禁将土靠墙堆放。
(4)雨季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特别注意边坡(或直里壁)的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坡度或设置支撑,施工时应加强对边坡和支撑的检查。
128.哪些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答:(1)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2)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4)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5)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操作平台等。
(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129.哪些情况下,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可不作保护接零?
答:(1)在木质、沥青等不良导电地坪的干燥房间内;交流电压380V及其以下的电气设置金属外壳(当维修人员可能同时触及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接地金属物件时除外)。
(2)安装在配电屏、控制屏金属框架上的电气测量仪表、电流互感器、继电器和其他电器的外壳。
130.什么叫"三不伤害"?
答:"三不伤害"是指每一个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131.什么是班组安全活动"三落实"?
答:班组安全"三落实"是指班组每周的安全活动要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132.消防安全"三懂三会"指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应该懂得本岗位和部门有什么火灾危险性,懂得消防知识,懂得预防措施;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初起火灾。
133.什么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答:(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器。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揽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设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标志。
134.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指什么?
答:(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设防护的外墙和外隔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爬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戒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出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35.什么是防止违章和事故的"十不盲目操作"?
答:(1)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复工换岗人员未经安全岗位教育,不盲目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盲目操作。
(3)作业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作业前无作业安全措施和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教育,不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盲目操作。
(6)、升降机、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吊篮等垂直运输机械,电焊机、手持电动工具等电气设备工具,钢筋机、吊塔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机械设施设备和脚手架、操作平台等登高设施在安装、搭设后,未经验收合格,不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8)凡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9)高处作业、带电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试验或其他危险作业时,未经上级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不盲目操作。
(10)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盲目操作。
136.什么是防止机电设备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答:(1)一禁: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二必须: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3)三定:机电设备一要定人操作,及时保养检查,二要定管理,认真维护保养,三要定岗位,明确安全职责。
(4)四不准: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运转、不准在运转时维护修养、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准将头、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137.防止车辆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要求
答:(1)未经培训合格取证的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有缺陷时不准出车。
(3)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手、头、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车辆进出生产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应有专人指挥。
(6)现场行车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明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岔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7)在机动车道附近和上方以及道路上的作业场所,应加设路障、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并且要保证夜间要有充足的照明。
(8)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木加以固定。
(9)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间,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138.施工生产区域内使用的各种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和设置有什么要求?
答:(1)各种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要根据工程特点、现场环境及《安全色标》标准编制。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要指定专人设置围栏或盖板和安全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警告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3)施工生产现场应按现场实际挂设的安全标志牌的数量、规格及挂设位置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牌一览表》,并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一览表记录的数字与挂设位置应与现场所挂的数量位置一致。
(4)施工生产现场安全标志牌应设在醒目、与其所表示的内容有关的地方,并使施工人员在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不可以全部并挂排列流于形式。
(5)夜间和地下工程施工应配有灯光信号。
(6)危险作业场所、机动车道交叉路口、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库房、变配电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指示、警示标志。
139.什么是安全色?每种颜色各代表什么?
答:安全色是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1)红色是各种禁止标志;交通禁令标志;消防设备标志;机械的停止按钮、刹车及停车装置的操纵手柄;机器转动部件的裸露部分,如飞轮、齿轮、皮带轮等轮辐部分;指示器上各种表头的极限位置的刻度;各种危险信号旗等。
(2)黄色为各种警告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警戒标记,如危险机器和坑池周围的警戒线等;各种飞轮、皮带轮及防护罩的内壁;警告信号旗等。
(3)蓝色为各种指令标志;交通指示车辆和行人行驶方向的各种标线等标志。
(4)绿色是各种提示标志;车间厂房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标志、急救站和救护站等;消防疏散通道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标志;机器启动按钮及安全信号旗等。
140.使用梯子应符合哪些规定?
答:(1)工作前应把梯子安放稳定。梯子与地面的夹角宜为60°顶端应与建筑物靠牢。
(2)在光滑坚硬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梯脚应套上橡皮套或在地面上垫防滑物(如橡胶布、麻袋)。
(3)梯子应安放在固定的基础上,严禁架设在不稳固的建筑物上或悬吊在脚手架上。
(4)在梯子上工作时要注意身体的平稳,不应两人或数人同时站在一个梯子上工作。
(5)上下梯子不宜手持重物。工具、材料等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应上下抛掷。
(6)使用梯子宜避开机械转动部分以及起重、交通要道等危险场所。
(7)梯子应有足够的长度,最上两挡不应站人工作,梯子不应接长或垫高使用。
141.塑料安全帽有哪些质量要求?
答:安全帽应具有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准采购、发放和使用。安全帽应一年进行一次检查试验,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1)外表完整、光洁;
(2)帽内缓冲带、帽带齐全无损;
(3)耐40~120℃高温不变形;
(4)耐水、油、化学腐蚀性良好;
(5)可抗3kg的钢球从5m高处垂直坠落的冲击力。
142.搅拌机作业时,应遵守哪些安全规定?
答:(1)作业时,应经常注意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是否正常,搅拌叶片是否变形、螺钉是否松动、脱落。
(2)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3)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或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人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4)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不得中途停机或在满载荷时启动搅拌机,反转出料者除外。
(5)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牢。
(6)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
143.皮带机运行中,遇到哪些情况必须紧急停机?
答:(1)皮带撕开、断裂或拉断。
(2)皮带被卡死。
(3)机架倾斜、倒塌或严重变形。
(4)电机冒烟,温度过高;或机械轴承、轴瓦烧毁。
(5)转动齿轮打坏、转轴折断。
(6)多皮带串联其中一台发生故障停机。
(7)发生其他意外事故。
144.爆破作业的警戒与信号要求是什么?
答:(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3)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人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4)在爆破空气冲击波危险范围外的回风巷道设置岗哨,岗哨应配带自救器。
(5)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
145.爆破作业应发出几次信号?
答:(1)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2)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3)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46.水泥灌浆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灌浆前,应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
(2)搅浆人员应正确穿戴防尘保护用品。
(3)压力表应经常校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不得使用。
(4)处理搅浆机故障时,传动皮带应卸下。
(5)灌浆中应有专人控制高压阀门并监视压力指针摆动,避免压力突升或突降。
(6)灌浆栓塞下孔途中遇有阻滞时,应取出后扫孔处理,不得强下。
(7)在运转中,安全阀应确保在规定压力时动作;经校正后不得随意调节。
(8)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不得一手伸进试探、另一手同时转动工作轴,更不应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147.下索、张拉、索定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钢绞线下料,应在切口两端事先用火烧丝绑扎牢固后再切割。
(2)在下索过程中应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3)锚束吊放的作业区,严禁其他工种立体交叉作业。
(4)张拉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拉张时严禁超过规定张拉值。
(5)张拉时,在千斤顶出力方向的作业区,应设置明显警示标志,严禁人员进入。
(6)不得敲击或振动孔口锚具及其他附件。
(7)索头应做好防护。
148.砂石料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施工生产区域宜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在危险作业场所应设有事故报警及紧急疏散通道。
(2)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做好生产区、办公生活区、交通、供用电、供排水等整体布置。生产、生活设施严禁布置在受洪水、山洪、滑坡体及泥石流威胁的区域。
(3)生产施工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即治理污染和治理职业危害的设施应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当砂石料料堆起拱堵塞时,严禁人员直接站在料堆上进行处理。应根据料物粒径、堆料体积、堵塞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生产施工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定期维护保养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各种临时设施,做到安全文明组织施工生产。
149.混凝土工程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安全生产规定,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总平面布置,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合同指定单位审批并向施工人员交底后,方可施工。
(2)施工中,应加强生产调度和技术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尽量避免多层次、多单位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照明和手持电动工具等)应绝缘良好,并配备防漏电保护装置;高处作业应严格按"安全防护设施"的有关安全要求执行。
150.堤防工程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堤防工程度汛、导流施工,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需要编制方案报合同指定单位审批,并由建设单位报防汛主管部门批准。
(2)操作人员应戴保护手套和其他必要的劳保用品。
(3)度汛时如遇超标准洪水,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4)施工船舶上的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水上作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5)土料开采应保证坑壁稳定,立面开挖时严禁掏底施工。
151.防汛抢险施工的抢护原则是什么?
答:堤防防汛抢险施工的抢护原则为:前堵后导、强身固脚、减载平压、缓流消浪。施工中应遵守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不得违反程序作业。
152.堤身漏洞险情抢护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1)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以"前截后导,临重于背"为原则。在抢护时,应在临水侧截断漏水来源,在背水侧漏洞出水口处采用反滤围井的方法,防止险情扩大。
(2)堤身漏洞险情在临水侧抢护以人力施工为主时,应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确认安全可靠且有专人指挥和专人监护后,方可施工。
(3)堤身漏洞险情在临水侧抢护以机械设备为主时,机械设备应停站或行驶在安全或经加固可以确认较为安全的堤身上,防止因漏洞险情导致设备下陷、倾斜或失稳等其他安全事故。
153.管涌险情的抢护应如何进行?
答: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以人力施工为主进行抢护时,应注意检查附近堤段水浸后变形情况,如有坍塌危险应及时加固或采取其他安全有效的方法。
154.堤防决口抢险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l)当堤防决口时,除快速通知危险区域内人员安全转移外,抢险施工人员应配备足够的安全救生设备。
(2)堤防决口施工应在水面以上进行,并逐步创造静水闭气条件,确保人身安全。
(3)当在决口抢筑裹头时,应先在水浅流缓、土质较好的地带采取打桩、抛填大体积物料等安全裹护措施,防止裹头处突然坍塌将人员与设备冲走。
(4)决口较大采用沉船截流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沉船底部不平整发生移动而给作业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155.拆除工程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拆除对象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合同指定单位批准后,方可施工。同时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瓦斯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通向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工程的施工应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拆除现场。
(4)拆除时,应严格遵守自上至下的作业程序,高空作业应严格遵守登高作业的安全技术规程。拆除施工时,应站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5)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应符合"高处作业"的相关安全要求。应设置流放槽(溜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下较大的或者过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稳妥吊下或及时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
(6)拆除旧桥(涵)时,宜先建好通车便桥(涵)或渡口。在旧桥的两端应设置路栏,在路栏上悬挂警示灯,并在路肩上竖立通向便桥或渡口的指示标志。
(7)拆除吊装作业的起重机司机、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8)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设置相关的安全标志。
156.围堰拆除的一般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围堰拆除一般应选择在枯水季节或枯水时段进行。特殊情况下,需在洪水季节或洪水时段进行时,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只有论证可行,并经合同指定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拆除。
(2)在设计阶段,应对必须拆除或破除的围堰进行专项规划和设计。
(3)围堰拆除前,施工单位应向有关部门获取待拆除围堰的有关图纸和资料;待拆除围堰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设施分布情况资料;当拆除围堰建筑附近有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时,应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采取防护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应依据拆除围堰的图纸和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并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5)围堰拆除应制定应急预案,成立组织机构,并应配备抢险救援器材。
(6)当围堰拆除对周围相邻建筑构成威胁时,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应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置。
(7)在拆除围堰的作业中,应密切注意雨情、水情,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停止施工,并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8)采用机械法、爆破法等方式拆除围堰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要求。
(9)围堰拆除施工采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应由施工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57.启闭机的调试、运行与维护有什么安全要求?
答:(1)启闭机的调试、运行区应与其他施工区隔离,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2)调试运行前,应保证设备机械运转和摩擦部位无杂物阻塞,安全防护设施完好。
(3)调试现场应统一指挥,协调各部位调试人员对启闭机系统进行多专业联合调试。各调试设备应挂编号牌,重要部位应挂警示标识。
(4)各调试部位应照明充足,通风良好,通信可靠。
(5)调试和运行中,任何人严禁接触设备的机械运动部位,头部和手严禁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进行观测和探摸。
(6)调试和运行中,当系统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机,严禁在设备运行情况下进行检查和调整。
(7)启闭机的空载试运行应在机、电、液压各单项调试及联合调试合格后进行。应在空载试运行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负荷试验及连接闸门进行启闭试验。
(8)启闭试验与试运行应符合闸门试验与试运行的有关规定。启闭机与闸门连接进行启闭试验前,应清理闸门行程范围内的杂物,各种安全装置与防护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9)启闭机运行期间,应建立运行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供电房、控制室等主要部位,应设立工作区和安全区,并应悬挂警示标志。
158.施工脚手架拆除的安全要求有哪些?
答:(1)脚手架拆除前,应编写拆除作业指导书,按该脚手架的设计报批程序进行报批。无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严禁拆除作业。
(2)拆除作业前,应将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检查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3)脚手架拆除前,应先将脚手架上留存的材料、杂物等清除干净,并应将受拆除影响的机械设备、电气及其他管线等拆除,或加以保护。
(4)脚手架拆除应统一指挥,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
(5)拆下的材料、构配件等,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绑牢固缓慢下放,或用吊车、吊篮等方法运送到地面。
(6)脚手架拆除后,应做到工完场清,所有材料、构配件应堆放整齐、安全稳定,并应及时转运。